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受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3]100049号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需求、交货期、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需求交货期预算金额及 最高限价
1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用摩托车采购6辆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调试及验收合格35000元/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无;

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胡女士,电话:0574-89076310,邮箱:1350444614@qq.com)

4、发售方式:①公对公汇款(申请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凭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品目号(如有)、单位名称(如有,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号码、邮箱及邮寄地址(上述信息汇总于一个Word文件)发送至上述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申请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采购文件电子版,请给予配合)。

采购文件工本费款项汇入的账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账    号:530101220001132850055

户    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3月14日14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至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2楼216),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2023年3月14日14时00分在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2楼216)进行开启,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启会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玉兰路56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73853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

联系人:胡娅、郑涵、杜振华、毛军华、王腾、汪珍、周丙海、房科红

联系电话:0574-89076310

注:采购文件中出现“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成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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