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中心小学不锈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NBHSWT049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中心小学不锈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报价:1298107(元) | 宁波天一燃气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宁波高新区冬青路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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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厨房设备 | 厨房设备 | 详见中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 | 1批 | 1298107 | 详见中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余华,陈子卫,何杨,蒋朝光,濮国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本项目按货物招标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2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商会大厦A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47305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008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腾、郑涵、杜振华、汪珍、周丙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076310
质疑联系人:房科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0763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