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街道生活小区排水管网整治项目CCTV检测、清淤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规定,经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以甬高新经〔2021〕1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新明街道生活小区排水管网整治项目CCTV检测、清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服务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1]100503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范围、数量、服务内容及采购预算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则不能再参加下一个标段的评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
4、发售方式:①公对公汇款(申请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品目号(如有)、单位名称(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号码、邮箱及邮寄地址(上述信息汇总于一个Word文件)发送至86972636@qq.com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申请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请给予配合)。也可携带上述资料来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费款项汇入的账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账 号:530101220001132850317
户 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1月6日9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宁波市鄞州区丁香路116号)115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月6日9 时30分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宁波市鄞州区丁香路116号 )115室进行开标。注: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拟派人员的甬行码为绿码方可进入开标室,且须全程带好口罩,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九、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元整(不分标段缴纳)。
2、投标人应于2022年1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账 号:530101220001132850317
户 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要求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交至上述账户。汇(转)款时,请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后请务必将汇款凭证发邮件至邮箱:86972636@qq.com。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宁波政府采购网站、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丁香路116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74-87911531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室
联系人:吕楠楠、汤幸杰
联系电话:0574-87360849;
传真:0574-87360896
采购文件中出现“甲方”指采购单位,“乙方”指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