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0]100189号

1.招标条件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8】4号文件、甬发改审批【2020】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上述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东临双杨河,南至范江岸路,西临机场路,北临新星路。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修改、调整直至通过生态环境部门批复
招标控制价:990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4日16:00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可汇入我公司账号(汇款请备注招标项目编号)或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银行账号:530101220001132850018(此账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受邀请单位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05986407@qq.com: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超过出售招标文件时间或未能在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内提交上述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2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若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则仅允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人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活动人员应做好自身疫情防护工作并遵守招标代理单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以及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大厦A座935
联系人:严旻瑜、杜振华、郑涵
电  话:0574-87360849/89076310
传  真: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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