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曙区近视防控宣教中心文化设计制作安装布展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1NBHSWCS289
二、项目名称:海曙区近视防控宣教中心文化设计制作安装布展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响应报价:1066000(元) | 宁波大泽天成云空间设计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19-7)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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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曙区近视防控宣教中心文化设计制作安装布展项目 | 海曙区近视防控宣教中心文化设计制作安装布展项目 | 海曙区近视防控宣教中心文化设计制作安装布展项目,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 | 4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幸迩,邵赟,胡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采购代理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服务费率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52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爱菊艺术学校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沁园街6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6181151
质疑联系人:鲍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3291910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腾、郑涵、杜振华、汪珍、周丙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076310
质疑联系人:房科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0763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