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飞力水泵及搅拌器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飞力水泵及搅拌器备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区、南区、鄞西、新周污水处理厂内
招标控制价:59万元
招标范围:2020年度飞力水泵及搅拌器备件,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3.2其他要求:
3.2.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 00分,在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935),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李惠利中学斜对面)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10楼
联 系 人:汤幸杰
联系电话:0574-87360849
传 真:0574-87360896